醫療器材服務

Medical Device Service
服務窗口
服務能量 醫療器材服務 生醫法規組《輔導×教育訓練》
【輔導】醫療器材產品上市許可輔導

中華民國|國產/輸入醫療器材查驗登記輔導

誰需要申請查驗登記?

若您是要製造或輸入醫療器材的業者,需要申請。查驗登記屬於醫療器材管理架構中上市前審查的一環,其中管理了16大類的醫療器材。

 

醫療器材管理法 第25條

製造、輸入醫療器材,應向中央主管機關申請查驗登記,經核准發給醫療器材許可證後,始得為之。但經中央主管機關公告之品項,其製造、輸入應以登錄方式為之。

 

醫療器材應依前項規定辦理查驗登記者,不得以登錄方式為之。
 

醫療器材之輸入,應由許可證所有人、登錄者或其授權者為之。
 

依第一項但書規定應登錄之醫療器材,於本法施行前已取得醫療器材許可證者,由中央主管機關逕予登錄及註銷原許可證,並通知原許可證所有人。

管理模式

在台灣依據《醫療器材分類分級管理辦法》 第2條之規定,醫療器材就其功能、用途、使用方法及工作原理,視其應用科別,分為16大類;產品之風險等級分成Class I (低風險性), Class II (中風險性),及Class III (高風險性),醫療器材業者再依其產品分類分級以及《醫療器材許可證核發與登錄及年度申報準則》之要求,向TFDA完成查驗登記審查流程,以取得醫療器材許可證作為上市之依據。

TFDA醫療器材分類分級
 

 
查驗登記申請流程-圖示
 

 

 

查驗登記流程詳細說明-圖示

 

 

※ 第一等級醫材之查驗登記詳細說明請參考:第一等級醫療器材查驗登記申請專區​

※ 第一等級部分免取得製造許可之品項,請見《免取得醫療器材製造許可品項》

(2021.07.16公告)

查驗登記申請流程-詳細說明
Check 1. 判斷是否屬列管之醫療器材?

⊙若產品非屬醫療器材範疇,無須辦理醫療器材查驗登記。

 

⊙可先查詢我國醫療器材分類分級之「鑑別」(《醫療器材分類分級管理辦法》附表​)

   → 產品若符合任一分類項目即屬醫療器材列管。

   → 若為輸入產品,可參考輸入國家之規定,如詢問原製造廠該國是否將此產品列入醫療器材管理,但為參考用,仍應以我國規定為主。

 

⊙如仍不能確定時,可向本署提出「醫療器材屬性管理查詢​」申請,判定產品是否以醫療器材列管。 

 

 

Check 2. 判斷醫療器材分類分級?與有無類似品?
依衛生福利部公佈之《醫療器材分類分級管理辦法》附表​中之醫療器材分類分級品項之規定。
 
⊙查詢類似品的方式:
   送審前請至「西藥、醫療器材及化粧品許可證查詢系統」查詢,確認是否有已核准之類似品。
 
※ 類似品定義參考《醫療器材許可證核發與登錄及年度申報準則》第二條:
    類似品指具有下列條件之一,於國內已取得許可證或登錄之醫療器材:
    (一)與擬申請許可證或登錄之醫療器材,具有同等預期用途及技術特點。
    (二)與擬申請許可證或登錄之前款以外醫療器材,具有同等預期用途,不同技術特點,而不影響產品安全及效能。
 
⊙第2、3等級醫療器材申請查驗登記時,請提供1-2個最相似的類似品資料,包括其標籤說明書核定本、使用說明書;或製作產品比較表。

Check 3. 不同等級之送件方式

⊙若產品非屬醫療器材範疇,無須辦理醫療器材查驗登記。

 

⊙可先查詢我國醫療器材分類分級之「鑑別」(《醫療器材分類分級管理辦法》附表​)

   → 產品若符合任一分類項目即屬醫療器材列管。

   → 若為輸入產品,可參考輸入國家之規定,如詢問原製造廠該國是否將此產品列入醫療器材管理,但為參考用,仍應以我國規定為主。

 

⊙如仍不能確定時,可向本署提出「醫療器材屬性管理查詢​」申請,判定產品是否以醫療器材列管。 

 

 

【第一等級(Class I)(含一般醫材及IVD醫材)】
第一等級醫療器材查驗登記之申辦相關事項,請參閱此網頁連結

 

【第二、三等級(Class II/III)(含一般醫材及IVD醫材】
郵寄或親送至收件櫃台。
⊙ 所需文件:
    (1) 醫療器材查驗登記申請書、
    (2) 標籤、說明書或包裝擬稿二份、
    (3) 醫療器材商許可執照影本,
    (4) 相關行政文件、技術文件及測試報告。
 

※ 詳細內容請參考《醫療器材許可證核發與登錄及年度申報準則》。
※ 準備文件請參考查驗登記準備文件說明及參考資料。
※ IVD產品另需參閱《體外診斷醫療器材查驗登記須知》。
※ 送審資料宜編列目錄及頁碼,以方便核對。
※ 送審資料請勿裝訂成冊,以利審查及後續歸檔作業。

 
【聯絡窗口】
醫療產業管理系統輔導
劉組長
(04)23595900 #303
andy628@pidc.org.tw

0982-920-303
范顧問 
     (04)23595900 #325
     mandyfan@pidc.org.tw
      
0978-110-207
陳顧問 
     (04)23595900 #333
     lilychen0703@pidc.org.tw
      0919-602-8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