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級與工業級添加劑的迷思! |
問題分析 塑膠(高分子)材質常因為實際應用面之需要而額外添加各類型之添加物,以強化原料材質的弱點或缺點,例如:材質耐熱性不足則常會加入無機礦物或玻璃纖維以強化原始材質的特性,亦則因材質容易受日光(紫外線)照射而發生氧化(老化)時,另會選擇適用之抗氧化劑進行添加,以延緩塑膠材質發生氧化,進而延伸使用壽命。若塑膠材質於具有諸如此類的現象時,就有可能選擇添加適量的添加劑進行調整。此現象對照食品添加添加劑以調整食物的風味;或者是延長保存期限,避免腐敗或變質,有著相同的道理。 坊間及網路上時常刋載或討論著食品級與工業級添加劑的議題,而此兩類添加劑對人體健康的影響或危害,到底是何者影響較大或較嚴重呢?目前幾乎是眾說紛紜。實際上,食品級與工業級兩種類型的物質到底有何不同,或者是該如何判斷添加劑是否適合添加於塑膠材質中;甚至加入食品中,在考量使用安全時應如何進行判斷與衡量,這是一般大眾、團體及媒體無法輕易辨識與確認的。
圖1&2添加物之精緻與大量包裝 產業應用現況 塑膠類添加劑使用種類眾多,但頻繁使用於食品器具、容器及包裝之添加劑不外乎下列幾大類: 1. 填充劑:主要為無機類礦物,常使用的物質包括有:碳酸鈣(石粉)、碳酸鎂、矽酸鎂(滑石粉)、二氧化鈦(鈦白粉)及玻璃纖維等。上述物質基本上皆為地球富含之天然礦物,應用在非常多的領域,其成分較為安全,耐熱性較高。添加於塑膠材質中的主要目前為提高產品硬度、耐熱性及降低成本。 2. 抗氧化劑及熱安定劑:此兩項添加劑通常為全球塑膠原料大廠於原料製造時已微量添加,以穩定各種材質可能的質變問題,而抗氧化劑及熱安定劑的種類眾多,添加時需依塑膠材質的種類選擇搭配的加以使用,而其添加量大約介於0.00005% ~ 0.0003%不等。 3. 加工助劑:主要為協助順利或快速生產製造的物質,常為油脂或脂肪酸類的天然或人造化合物,其最大的功能為增加塑膠原料與設備間的潤滑性,塑膠原料較容易依加工方式,成形為塑膠製品。此類的天然或人造化合物通常為人體可以代謝,安全性風險較低,但仍有少數的金屬化合物,因含有重金屬在人體中會發生累積,產生一定程度的影響。 4. 塑化劑:塑化劑之種類眾多,塑化劑為某種物質能使物品具有柔軟特性的代名詞,塑化劑一詞並非僅代表鄰苯二甲酸酯(phthalate) 類之化學物質,凡可以創造塑膠製品柔軟特性的添加劑,皆可歸類為塑化劑,例如:食用油及植物油亦作為某些特定材料的塑化添加劑。塑化劑約有70 ~ 80%用於PVC材質,主要之目的在於改變PVC材料的軟硬度,以製造軟質的產品。另外,PVDC亦需要使用塑化劑來改變材質的柔軟特性。現今鄰苯二甲酸酯類之塑化劑確定對人體具有其影響性,至少已有13種受到嚴格的列管。 5. 顏料與色料:主要的功能為著色,使用塑膠製品在添加少量的顏料或色料後,改變其顏色,增加其美觀性。而顏料與色料的種類非常複雜,基本上仍分為無機及有機顏料,兩類顏料均被使用於塑膠產品的著色。實際上,顏料與色料通常不是單獨使用,普遍需要多種顏料與色料調合後,才得以呈現出預期的產品顏色。根據目前各國法規的規管現況,重金屬、偶氮類及芳香胺類較容易對人體產生不良的影響。 6. 其他:除上述之添加劑常使用於塑膠類食品器具、容器及包裝外,其他的添加劑如:耐燃劑、增韌性、紫外線吸收劑、乳化劑、增白劑等皆顯少使於塑膠類食品器具、容器及包裝。
圖1&2塑膠色母與著色製品
風險之可能來源及現行管制標準 物質本身對人體是否具有危害,取決於對人體的影響程度,並非天然或人造。眾所週知,藥品的種類眾多,同樣是因為對人體產生影響,因而產生其治療效果,長時間使用藥品或使用過量同樣會造成對人體的負面影響及危害。藥品本身也同樣是化學物的一種,而且可以是一種提練自天然植物;或者是人造合成的純化物質,透過攝取量的控制以避免或減少負面影響與危害。純度不足或含有其他未知的不純物質,常常都是風險的主要來源,加上長時間的攝取便會發生無法預期的嚴重影響,甚至危及生命。 實際上,並沒有所謂食品級的塑膠添加劑,其坊間或商業行為宣傳的食品級物質皆是基於商業行為的產物,而工業級一詞則源自於加工及製造產業,因產品大量製造時,依其製造商品的用途與種類,選則不同純度的物質或添加劑。工業級的添加物純度未必低於一般用途的添加劑,這取決於製程上的需要。因此,單就食品級與工業級的不同來判斷添加劑是否產生對人體的影響與危害,這是非常不客觀的。 現行管制標準 現行之『食品器具容器包裝衛生標準』中已對產業經常使用的材質、高風險族群及高風險物質進行管制,以下則是其管理的精要: 第 一 條 本標準依食品衛生管理法第十七條規定訂定之。 第 二 條 塑膠製食品容器及包裝不得回收使用。 第 三 條 食品器具、容器或包裝不得有不良變色、異臭、異味、污染、發霉、含有異物或纖維剝落。 第 四 條 專供3歲以下嬰幼兒使用之食品器具及容器,不得添加鄰苯二甲酸二(2-乙基己基)酯(DEHP)、鄰苯二甲酸二正辛酯(DNOP)、鄰苯二甲酸二丁酯(DBP)及鄰苯二甲酸丁苯甲酯(BBP)等4種塑化劑。 第 五 條 嬰幼兒奶瓶不得使用含雙酚A (Bisphenol A)之塑膠材質。 第 六 條 食品器具、容器、包裝應符合下列試驗標準:一般規定、塑膠類之規定及乳品用容器、包裝之規定。(其內容眾多,無法全部刋載,詳細內容可至衛生福利部 食品藥物管理署下載。)
如何選擇及正確使用 然而,該如何判別添加劑是對人體有不良的影響,首先應取決於添加劑的物質本身對人體是否有負面影響及危害,其次是確認添加劑是否含有其他的不同物質;而該物質是否對人體產生負面影響;且其含量是否到達足以影響人體的濃度?是否會長時間持續的攝取?最終造成人體無法承受,進而產生人體組織的病變。通常物質對人體的危害是透過長時間的毒理研究才得以確認,但若能有效控管對人體產生危害的物質攝取量,則可避免產生進一步的影響與危害。 考量橡膠類食品器具、容器之使用安全,基於使用者可能面無資訊不充足之情況下,如何辨識含有高風險的橡膠製品材質,亦或在較安全的使用條件下;使用橡膠類食品器具、容器。以下幾點注意事項,可供使用者參考。 ¨辨識材質 最有效辨識材質的方法為仔細閱讀商品標示,其中即包含材質種類及耐熱溫度之資訊,而使用各類產品時,務必嚴格遵守之耐熱溫度之上限及避免接觸不耐受之食物,若有注意事項及警語說明,亦應依照說明;避免錯誤之使用方式。 ¨外觀與顏色 在無法藉由商品標示獲得材質種類之資訊時,可藉由選購無色或淺色之商品以避免購得含有多種添加劑之產品。 ¨使用限制與適合的條件 塑膠製之食品器具、容器、包裝,皆應考量實際使用場合與條件,選擇耐熱溫度適合之材質與產品,才得以降低添加劑的釋出,避免因無法得知是否含有危害,而攝入未知添加物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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