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版之ISO22000:2005食品安全管理系統已於2005年9月1日正式發行。
法律要求 食品衛生管理法、健康食品管理法、農產品生產及驗證管理法、商品檢驗法
世界食品供應鏈管理潮流
塑膠中心服務項目:
赴廠輔導/診斷
食品GMP /ISO 22000
食品廠房規畫
ISO9001與ISO 22000/食品GMP系統整合輔導
食品品管實驗室規劃
微生物檢測技術輔導
5S輔導/QCC品管圈/工廠合理化改善/提案改善等輔導
代施內部稽核
管理技術諮詢服務
教育訓練
政府計畫案補助申請及執行
ISO 22000食品安全管理/HACCP系統
ISO 22000:2005食品安全管理體系已於2005年9月1日正式發行,目前已成為全球食品製造廠商共同認可之食品安全管理系統要求,此一食品安全管理系統將接續目前既有的HACCP(危害分析重要管制點)與ISO15161及ISO 9001:2000等標準,成為全球食品業安全管理系統認證標準,並且只要和食品產業鏈上有相關聯的業者,就可以提出申請,例如:提供包裝材料、包裝機械、清潔除菌服務的供應商、添加物業者、食品運輸業者、甚至食品販賣業者等等。
ISO 22000是遵從ISO Guide 72標準的要求,用來描述管理體系架構的標準,因此ISO 22000標準將與ISO9001和ISO14001有一致的結構,但比較於ISO9001,ISO 22000增加了HACCP(危害分析重要管制點)和食品追溯的要求。
ISO 22000範圍及概念
觀念及前提:
(1)ISO 22000是食品供應鏈組織在 ISO 9001:2000之應用指南。
(2)ISO 22000是自願性之食品安全管理系統(FSMS)標準。
(3)ISO 22000基於全球性水準調和食品供應鏈內食品安全管理上之要求。
(4)ISO 22000包括前提方案、管制措施、作業前提方案、HACCP計畫及組織運作等構面。
(5)法律優位原則;法令及法規具強制性。
ISO 22000要求之關鍵要素--保證食物鏈食品安全
一般認定要素:
1. 先期必要條件規劃
2. HACCP原則
3. 相互式溝
4. 通系統管理
5. 加工流程管制
標準可運用製造食物鏈各種組織,從飼料生產者、初步生產者遍及食品製造商、運輸及儲存業者和分包商,到零售與食品服務的門市,連同有相互關係的組織,例如設備、包裝材料、清潔劑、添加劑與內容物等生產商。
IS0 22000與其他管理系統的比較

建立ISO 22000食品安全管理體系七項原則
原則一、對整個加工過程,潛在危害的鑑定,分析其危害的危險程度,並建立管制方法及控制顯著的危害。
原則二、運用HACCP判定樹加以界定CCP’s (關鍵管制點),界定為了消除或降低危害所必須管制的加工步驟或處理。
原則三、建立關鍵限值,符合既定目標與界限規範,以確認 CCP’s的管制。
原則四、建立關鍵控制點的監測系統,以確保每個CCP均在控制中。
原則五、需建立當監測結果顯示CCP已失控時,所需執行的糾正措施或調整。
原則六、建立文件體系,確保各加工階段及生產管制等均有全部記錄及資料追溯。
原則七、確保HACCP系統運行的有效性,監測HACCP計劃實施的成效。
ISO 22000認証必須符合三大要求,包括:
GHP良好衛生作業規範要求
HACCP規則要求
ISO 22000管理體系要求
1.GHP良好衛生作業規範要求如
- 設施
- 衛生設備
- 蟲害管制
- 個人衛生
- 公務、清潔和清毒
- 玻璃、木頭和金屬的政策
2. HACCP規則要求
HACCP不是依賴對最終品的檢驗確保食品的安全,而是將食品安全建立在加工過程的控制上,以防止最終製
品中的可能危害或將其減少到一個可接受的程度。如對潛在危害的鑑定包括:
- 生物性:包括原材料所無法接受的(微)生物含量;(微)生物增值所伴隨著毒素產生的可能;無法去除或殺死的(微)生物體;(再)污染。
- 物理性:包括原材料中的異物;移除不掉的異物;異物的污染。
- 化學性:包括存在太多不需要的化學物質;無法除去累積到一定量的化學物質;被超量的化學物質;被超量的化學物質所污染;產生超量的化學反應。
3. ISO 22000管理體系要求
- 設立關於產品安全的管理政策
- 召集食品安全管理小組
- 描述產品特性及保存方法
- 確認產品使用方法和消費對象
- 建立加工流程圖
- 確認加工流程圖與現場一致性
- 危害分析(應用七大原則)
- 應用HACCP判定樹決定關管制點(CCP)
- 建立管制界限(CL)
- 執行管制點監測
- 建立糾正措施
- 建立確認程序
- 建立資料紀錄及文件存檔
- HACCP計劃的確認
- HACCP計劃的審查
ISO 22000之章節架構簡述
1範圍。
2引用標準。
3名詞與定義。
4食品安全管理系統
4.1一般要求
4.2文件化要求
5管理責任
5.1管理階層承諾
5.2食品安全政策
5.3食品安全管理系統規畫
5.4職責與權限
5.5食品安全小組負責人
5.6溝通
5.7緊急事件準備與回應
5.8管理階層審查
6資源管理
6.1資源提供
6.2人力資源
6.3基礎架構
6.4工作環境
7安全產品的規劃與實現
7.1概述
7.2前提方案(PRPs)
7.3實施危害分析之預備步驟
7.4危害分析(HA)
7.5建立作業前提方案(OPRPs)
7.6建立危害分析與重要管制點計畫 (HACCP plan)
7.7預備性資訊與規定PRPs與HACCP計畫各項文件之更新
7.8查證之規劃
7.9追溯性系統
7.10不符合之管制
8食品安全管理系統的確認、查證及改進
8.1概述
8.2管制措施組合之確認(validation)
8.3監督與量測之管制
8.4食品安全管理系統之查證(verification)
8.5改進
聯絡資訊:
黃聖儒
電話: (04)23595900 #314 傳真: (04)2358013 電子郵件: shengju@pidc.org.tw
潘懿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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